打官司争取非婚生育保险第一人,致信上海两会代表建议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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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情 回 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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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与 信
尊敬的上海市人大代表:
您好!
我是一名三岁小男孩的母亲,我今年43岁,写信给您是因为我非常希望您可以把未婚妈妈不用受任何处罚、能平等享受生育保障和其他待遇、尤其是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的提案提交到2020年的两会上。
我的孩子是“计划外”的孩子,他的到来饱受质疑,他的出生让我陷入危险,他的抚养问题让我筋疲力尽。但他是我一生中最珍爱的人,和他在一起的这些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他让我真正感受到了生命萌生和成长的奇妙。
留下他是我这辈子最勇敢的决定。平平如我,居然能够创造出这么美丽的小生命,让我为自己成为母亲而骄傲。因为有了这段经历和体会,我更加懂得珍惜自己的人生,我更加怜爱所有的孩子,更加心疼所有的未婚妈妈。
可是相关部门都告诉我这个孩子是“计划外”的,“计划外”生育是一票否决的,可以休假,但是休假期间没有生育保险待遇,公司也会停发工资,甚至还可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是外地户口,还会影响到积分、入户甚至间接影响到孩子入学。
根据国家法律和文件精神,在上海计生部门已经暂停对未婚妈妈收取社会抚养费,这是正确的,可是为什么计生部门都不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下,反而要对未婚妈妈做出处罚呢?这跨部门处罚的矛盾的现实情况究竟是哪里出问题了?更何况生育权和婚姻自由是人身基本权利,未婚生育是一种自由选择的权利;为什么我要因为未婚生育而受到那么多处罚?
社会保障是保障需要的人,越弱小越特殊的群体越需要得到保障。未婚生育群体相比婚生群体更需要照顾,却被剥夺了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源。这其实就是间接告诉未婚先孕的女性要不结婚,要不流产,告诉那些单身的女性你们不结婚就不要生孩子了,实质上这是严重侵犯了女性的基本人身权利。即便单身母亲已经履行了缴税、缴社保等行为,还需要一个人去艰难地抚养孩子,却得不到平等的社会资源。当法律体系和基本伦理、社会常识相违悖的时候,就应该主动修正?
没有生育保险待遇,劳动法要求的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利益成为一纸空谈,社会保险法无条件给与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就被违反,婚姻法赋予婚姻自由、婚生子非婚生子同权的法律也受到了挑战。如果按照保险部门的内部口径,即使是未婚生育,只要后面再结婚也能拿到生育保险待遇,这补出来的证明的目的何在?难道这不是认为增加了离婚率吗?婚姻的严肃性何在?
为什么很多自由国家未婚生育率近半数我国却1%也没有?我们那些本可以自由选择未婚生育的半数女性都到哪里去了?被圈进了婚姻还是在30%的离婚率里?为什么在一纸莫名其妙、彼此矛盾、甚至没有提到“未婚生育”的办法面前其他的法律和道理就可以被无视了?
像我这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在办事处和咨询电话后面被打发掉的是很多人,而因为这些落后、过时、错误的政策陷入婚姻困境的、不得不流产杀死腹中胎儿的是无数人,这些被政策和社会欺压的贫困的单身母亲们,他们每一个人的苦难就已经让我难以想象,每一个画面都曾让我心碎,有些人甚至因此被剥夺了做母亲的权利,孤苦一生,这些你们可能都不知道。我能深刻体会到,是因为我差一点就会是这样。
我从2016年开始就已经无数个渠道去咨询、申诉、信访,都没有回音,我按照规定提起复议、提起对街道的诉讼、提起对社保部门的诉讼、上诉并申请再审,我不惜成本,几乎用尽了我可以做到的所有司法救济途径,但是无能为力,看不到一丝希望。
但我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只要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就可在生育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条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未提及需要增加其他的惩罚措施,符合法理“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因此从《立法法》的要求来看,下位法应在上位法内容范围内作出规定,不应增设或限缩违反上违法规定的适用条件,上海的计生条例以及相关规章是违反上位法的。
国家在发布2015年计生法的同时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里也强调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案例引起各大媒体关注,仅仅新浪微博一个话题的阅读量就已经达2亿,投票显示8成以上网友表示支持未婚妈妈可获得生育保险保障,甚至有些投票达到了95%。这些数据充分表达了社会关切度以及支持度。
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城市,我最爱的城市,她应该知道如何去梳理这些法律和文件的底层逻辑,还公民其应当拥有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只能肯请各位关心妇女儿童权益的代表们多帮帮我们,帮我们发出声音,帮我们在地方法律层面,从根源上解决这个极度不合理的现象。
相信我,更多的妈妈和孩子因为生活所迫,根本没有说出这些话的机会,但她们才是最需要帮助的人。请你们多看看我们这个群体,还有更多不想结婚但希望有自己孩子的女性群体们,请你们设身处地想一想,运用一切你们可以调动的资源,帮帮那些千万个本来可以像我一样享受天伦之乐、母子亲情的女性们,她们本来可以更幸福的。
您对未婚妈妈的支持将带来进步和改变,将会给那些孩子和妈妈们带来更多的支持,希望您能够把这份未婚妈妈享受社会平等待遇的提案交到两会上。
真心感谢您!
联系人:张萌
2019年12月4日
( 张 萌 给 上 海 市 两 会 代 表 寄 信 的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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